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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平安浙江”建設,規范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運行和維護的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浙江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法》及公安部關于開展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實施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適用本規范。
第三條 本規范所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是指綜合運用安全技術防范產品和其他相關產品組成的入侵報警、視頻監控、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檢查、電子巡查等系統,以及以上述系統為子系統所組合、集成的電子系統或者網絡。
第四條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實施安全技術防范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督促受檢單位認真落實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任務,正確、規范使用系統,做好系統運維保障,確保系統防范效能的正常發揮,有效防范和遏止可防性案件的發生。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五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將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納入“三基”工作內容,作為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及時發現并監督整改安防系統運維隱患,建立健全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運行和維護的長效機制。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由治安(內保)管理部門、科技(技防)管理部門及基層派出所負責具體實施,監管、交警、網監等相關警種負責本部門組織建設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第六條 治安(內保)管理部門應將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與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相結合,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科技(技防)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
第七條 派出所應將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與社區警務緊密結合,指導所轄單位、居民小區開展技防設施建設、應用和管理工作,科技(技防)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
第八條 科技(技防)管理部門負責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技術指導,并承擔對檢查人員的技術培訓,為日常安全檢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第九條 公安機關在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工作中,應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宣傳指導,普及安全技術防范知識,提高受檢單位的技術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工作的技術水平,推動社會廣泛應用和規范使用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與設施。
第三章 受檢單位范圍
第十條 公安機關依法對下列單位、場所、部位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實施日常安全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的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的須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的歌舞娛樂場所;《浙江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法》規定的須使用技防產品或技防工程的場所或者部位,以及院校、居民社區等。
第四章 檢查內容和方法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實施日常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有:檢查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行使用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檢查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行、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制度及落實情況;檢查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運維記錄,主要查閱報警處置預案、交接班記錄、布撤防記錄、報警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等文檔資料是否如實、規范填寫。
第十二條 對入侵報警、電視監控、出入口控制等子系統,應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檢查:
。ㄒ唬┤肭謭缶酉到y檢查方法:重點要害部位、主要通道和周界等部位是否安裝探測器,周界探測器是否滿足閉環設防要求;探測器是否正常報警,是否滿足覆蓋要求,通過在防范區域內走動、阻斷、敲擊等方式觸發探測器,確認系統是否報警;檢查報警主機的報警記錄,確認其內容是否包括報警的時間、位置、類型等;檢查報警主機顯示的時間是否正確。
。ǘ╇娨暠O控子系統檢查方法:要害部位、主要通道和周界等部位是否安裝攝像機,實時監控圖像、回放圖像是否清晰;顯示的時間是否正確;檢查圖像存儲容量是否滿足存儲時限要求。
。ㄈ┏鋈肟诳刂谱酉到y檢查方法:出入口是否安裝控制設備;通過操作控制器,檢查系統記錄是否完整,控制設備能否正常開啟、閉合。
。ㄋ模┍O控室檢查方法:檢查監控室值機人員是否到位,工作制度、措施和預案能否落到實處,各類臺帳是否完整規范,監控室自身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通信設施是否滿足工作要求。
檢查值機人員操作熟練程度,主要檢查值機人員能否正確、熟練地對報警探測器進行布防和撤防操作,能否正確、熟練地控制云臺和鏡頭、切換圖像、存儲圖像、回放圖像;指定一種報警處置預案,檢查值機人員能否熟練處置。
。ㄎ澹┢渌酉到y的檢查方法:通過實地操作,檢查系統運行是否正常,各項功能指標是否滿足系統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 實施日常安全檢查前,檢查人員應當事先通知受檢單位,確定檢查時間、地點和內容。檢查時,檢查人員應認真聽取受檢單位安防系統基本情況介紹,按照《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表》的內容進行逐項檢查,并依據檢查情況,如實填寫《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第十四條 日常安全檢查中發現受檢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并可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浙江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一)不按規定安裝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
。ǘ┦褂梦唇浾J證或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安全防范產品的;
。ㄈ┌踩婪断到y的設計、施工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ㄋ模┫到y運維存在重大缺陷,安全防范系統不能正常使用的;
。ㄎ澹⿲⑸婕皣颐孛堋野踩陌踩婪断到y交由國(境)外企業設計、安裝、運營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范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文書式樣和術語解釋
術語解釋
1.入侵報警系統
是指用于探測設防區域的非法入侵行為并發出報警信號的電子系統或網絡。入侵報警系統由前端探測設備、傳輸設備和控制設備構成。
1.1 前端探測設備
是指安裝在設防區域現場的設備,起到探測非法入侵并產生報警信號的作用,俗稱“報警探頭”。常用的探測設備有:被動紅外、主動紅外、微波、門磁開關、微波—被動紅外雙鑒探測器等。
1.2 傳輸設備
是指用于傳輸報警信號的設備,包括線纜、無線發射和接收設備。
1.3 控制設備
是指用于控制前端探測設備,顯示、處理和記錄報警信息的設備,即報警控制器。
1.4 布防
是指值機人員通過操作報警控制器,使前端探測器處于報警狀態
1.5 撤防
是指值機人員通過操作報警控制器,使前端探測器處于非報警狀態。
2.電視監控系統
是指利用圖像采集設備和其他相關設備對目標進行監視和信息記錄的電子系統或網絡,專業領域稱為視頻安防監控系統。電視監控系統一般是由前端設備、傳輸設備、控制設備和顯示記錄設備四部份組成。
2.1 前端設備
是指用于圖像采集的設備,常見的前端設備包括攝像機、鏡頭、云臺等設備。
2.2 控制設備
是指對前端設備和顯示記錄設備進行控制的設備,是電視監控系統的中樞。常見的控制設備包括視頻切換器(也稱矩陣切換器)、操作鍵盤等,目前通常使用電腦,通過專用的軟件完成系統的控制。
2.3 顯示記錄設備
是指用于顯示和記錄圖像信息的設備,常見的有監視器、錄像機等設備。錄像機分為磁帶式錄像機和數字硬盤式錄像機。目前在大多數系統中使用數字硬盤錄像機記錄圖像,方便對記錄圖像的檢索和復制。
3.出入口控制系統
通俗的講是指在人員或物品通過的通道口安裝相關的電子產品,實現對人員或物品出入控制的設備或裝置。通常是由鑰匙、控制器和電控門組成。常見的鑰匙類型有感應卡、磁卡、指紋等。
4.電子巡更系統
也稱電子巡查系統。是指對保安巡查人員的巡查路線、方式及過程進行管理和控制的電子系統。通常是由巡更棒、巡更鈕和管理平臺組成。通過管理平臺可以查看保安巡查人員的巡查情況。
5.實體防護
用于安全防范目的,能延遲非法侵入監控室的實體防護的措施,即物防措施(包括建筑物、屏障、器具等)。用于監控室門、窗的常見措施有防盜門、防護窗等。
6.報警性質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表》中報警性質是指入侵報警系統發生報警情況的類型,包括:真實報警(如盜竊、搶劫等報警)、誤報警(如人為誤觸發、其他干擾造成的報警等)和故障報警(如系統設備故障引起的報警等)。在日常安全檢查中,要求值機人員認真記錄每次報警的時間、性質和處置結果,并作為檔案保存。
式樣一: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表.doc
式樣二: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日常安全檢查記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