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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公辦[2009]67號
各分局、區縣(自治縣)局,各專業公安機關,市局直屬各單位:
GPS衛星定位報警指揮調度系統,是新時期公安機關扁平化指揮調度的有效技術保障之一,也是“金盾工程”二期建設“警用地理信息基礎應用平臺”的重要應用內容。為了統一規范該系統的建設、應用和管理,2000年12月和2001年1月,市局兩次召開局長辦公會議,確定了“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管理”的原則,由市局統籌考慮建立GPS監控系統,以避免多頭建設,重復投資,有效利用各種資源。根據市局局長辦公會議精神,由科通處牽頭,相關單位配合,按照公安部GPS系統建設的統一要求和標準,經過反復調研論證,于2001年建成了具有衛星定位報警,指揮調度且覆蓋全市范圍的藍盾GPS系統,并將該系統與交警指揮中心122集成,實現了實時聯網。藍盾GPS系統推廣應用以來,在接處警、快速交通處置、指揮調度以及跨地區的重大安全保衛和警衛任務、偵查破案等方面發揮了有效作用。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安信息化建設與應用,規范全局GPS衛星定位報警指揮調度系統的建設與管理,根據市局黨委確立的“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統一審批”的“五統一”原則,避免多頭重復投資,確保集約、規范、高效和公安業務事項的安全、保密,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局已建成的藍盾GPS系統能滿足各級公安機關、各警種以及從事保安服務的特殊企業的業務需求,各單位在建設GPS系統和配置GPS車載終端時應統一進入該系統,不再另建其他系統,以保證技術標準的統一性和接處警、巡邏防控、偵查破案等警務活動的規范性、時效性。
二、各單位在具體建設GPS時,應將建設方案報送市局“金盾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保統一規劃、統一標準。
三、市局科技通信處作為藍盾GPS系統建設的牽頭單位,要按照公安部標準和規范統籌規劃,進一步拓展業務功能,深化實戰應用,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保障。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四日